成都住房公积金如何缴纳?
问: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怎样计算?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个人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即单边缴存额。
问: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比例按怎样的标准执行?
答: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比例为6%-12%。同一单位职工应执行同一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缴存比例应当一致。
财政拨款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超过12%的部分,应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纳税;缴存比例下限不低于6%。
问: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基数按怎样的标准执行?
答: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1200-15751元(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070元)。
【公积金查询,五险一金查询】缴存基数额度为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工资总额以国家统计局职工工资总额指标解释为准;新入职职工缴存基数为入职当月职工本人工资总额。
单位及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本市劳动部门规定的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