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诉讼费怎么计算:1、诉讼费并不只是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交纳、收取的依据为2007年实施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该办法在第一条就明确规定诉讼费包括:(1)案件受理费;(2)申请费;(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申请费的种类较多,如申请财产保全、申请破产等都需要交纳申请费。2、不涉及分割财产按件收取。具体到离婚案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3、分割财产按价值比例收取。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4、案件受理费是预交的,最终也会有费用承担者。相较于其他诉讼,离婚诉讼因较强的人身家庭属性,诉讼费用的承担并非简单地由败诉一方承担。首先,在法院作出判决的情况下,根据相关规定,“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且案件涉及财产分割的,一些地方还可以退还部分案件受理费。在原告撤诉的情况下,案件受理费是由原告承担的;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案件受理费承担也采用“协商在前,决定在后”的承担方式。
2020离婚案件诉讼费最新规定
2020离婚案件诉讼费最新规定:一、收费依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第481号文件)。北京地区的另依据:北京市发改委《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文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若干意见》[京高法发(2007)95号文件]。二、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预交范围与标准(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其中上海地区的案件每件交纳200元;(二)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三)离婚诉讼过程中发生的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当事人预交;(四)当事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举证期限内举证,在二审或者再审期间提出新的证据致使诉讼费用增加的,增加的诉讼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五)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离婚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三、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减免(一)法定减交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2、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二)酌定减交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司法救助,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2、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3、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4、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三)法定免交1、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执行费用不由申请人预交。2、离婚案件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中止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四)酌定免交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司法救助,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1、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2、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3、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四、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预交(一)预交时间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二)预交币种离婚案件诉讼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以外币为计算单位的,依照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之日国家公布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计算交纳;上诉案件和申请再审案件的诉讼费用,按照第一审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之日国家公布的汇率换算。(三)预交程序1、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应当向当事人开具缴费凭证,当事人持缴费凭证到指定代理银行交费后,到法院换取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印制的人民法院专用财政票据。2、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基层巡回法庭当场审理案件,当事人提出向指定代理银行缴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基层巡回法庭可以当场收取诉讼费用,并向当事人出具法定财政票据。五、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最终负担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最终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六、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退费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
2020年诉讼离婚多久
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来做: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则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可见,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立案之后多长时间必须开庭审理,而是只要求在3个月或者6个月内审结。从北京市法院审理案件的实际来看,一般在立案之后20日至30日内开庭的几率比较大,极少数情况可能需要几个月之后才组织开庭。大多数离婚案件均在3个月内作出了判决,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以及涉外离婚除外。值得注意的是,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离婚案件时,很多程序均作了简化,实践中,当事人不要死扣法律条文。法院可以用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证人,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法官才会送达传票,取而代之的是电话通知。前面所讲述的是法院开庭审理离婚案件时,可能需要耗费的时间。很多时候,法官首先会主持诉前调解,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达成一致,那么,会大大缩短离婚诉讼的时间,极有可能在1个月甚至更短的时间内解决离婚纠纷。
2020年诉讼离婚程序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一、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二、审理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三、判决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2020年离婚怎么办理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诉讼费用怎么计算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离婚案件每件缴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离婚诉讼不另行缴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的比例缴纳。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时,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的时候,同时应当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