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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之诉管辖法院是执行法院。执行异议之诉,是指当事人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实体权利存有争议,请求执行法院解决争议而引起的诉讼。执行异议之诉是执行救济的重要途径之一。执行法律关系纷繁复杂,执行中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情形在所难免,救济与...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执行异议之诉的管辖法院的确定:执行异议之诉管辖法院是执行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执行异议之诉管辖法院是执行法院。执行异议是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所提出的不同意见。法律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执行异议之诉管辖法院是执行法院。执行异议是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所提出的不同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执行异议之诉管辖法院是执行法院。执行异议是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所提出的不同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执行异议之诉管辖法院是执行法院。执行异议是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所提出的不同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查看全文
执行异议之诉的管辖 修正后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执行异议裁定不服,可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讼,但诉讼该由哪个法院受理,无明确规定。这使...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执行异议之诉管辖法院是执行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查看全文
执行异议之诉规则 1、保障案外人的实体权利,完善司法救济制度。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执行异议之诉,是指当事人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实体权利存有争议,请求执行法院解决争议而引起的诉讼。执行异议之诉是执行救济的重要途径之一。执行法律关系纷繁复杂,执行中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情形在所难免,救济与侵害理应相伴相随。案外...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执行异议之诉是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通过向法院提出异议,请求解除已经实施的查封、扣押等措施所采取的一种救济方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的规定,执行异议之诉由被执行人向作出措施的人民法院提...查看全文
执行异议之诉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案外第三人因法院不当的执行行为受到侵害时,依法提起诉讼以排除法院强制执行的方法。其提起的原因通常在于对执行标的存在权属等实体争议。执行异议之诉,是保障实体正当性的救济方法。执行行为异议是在当事...查看全文
提起执行管辖权异议的程序和效果。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在收到执行通知后十日内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将审查异议并作出裁定。如果异议成立,执行案件将被撤销,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如果异议不成立,裁定将被驳回。...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执行管辖权异议是指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的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查看全文
什么是执行异议之诉? 执行异议之诉,是指当事人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实体权利存有争议,请求执行法院解决争议而引起的诉讼。执行异议之诉是执行救济的重要途径之一。 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查看全文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当事人对此裁定不服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书面裁定。不服管辖权异议裁定的,当事人应在10天内提出上诉。...查看全文
本文讲述了执行异议和执行异议之诉在主体、管辖、目的、程序和受保护的利益方面的差异。执行异议之诉可以确认合同的有效性,而执行异议之诉则旨在有效阻止执行。两者的程序和保护的利益也存在差异。执行异议与执行异议之诉的区别在于主体、管辖、目...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受诉法院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认真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需召集双方当事人听证。对当事人所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区别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当事人就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查看全文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 关于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条件问题 1、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查看全文
管辖权异议应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案件已受理但未实体审理,不能提异议;二是只能对一审法院提异议,二审不可提。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应在答辩期间提出异议。法院应审查异议,成立则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不成立则驳回。当事人未提异议并应诉答辩,...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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