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能将价格不合理视为无效事由,除非是在欺诈,重大误解等情形下。股权转让无效有下列情形:_x000D_
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_x000D_
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_x000D_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_x000D_
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_x000D_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_x000D_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_x000D_
(一)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_x000D_
(二)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_x000D_
(三)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_x000D_
(四)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_x000D_
(五)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