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丢失如何补领的方式;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也可以向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一、想离婚但是没有结婚证怎么办?
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
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
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
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只能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二、离婚了怎样补领离婚证
根据法律规定,补领结婚证的方式是:当事人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三、一方结婚证丢失可以办理离婚吗
一方的结婚证丢失,可以凭另一方的结婚证离婚。双方离婚证都遗失的,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然后办理离婚;对方不配合领取结婚证的,可以先到民政局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再办理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