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暂住本市居(农)户内员由户主带领或由本持户主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证件址与暂住口实际居住址致户主应注明办证实际居住详细址向暂住派所申领《暂住证》;
2、暂住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建筑工、工棚内员由留住单位向暂住派所申领《暂住证》;
3、暂住租房内员由房主带领或由本持户主(租、借房主)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即)证件址与暂住口实际居住址致房(户)主应注明办证实际居住详细址向暂住派所申领《暂住证》;
4、暂住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员由店向所属派所申领《暂住证》
(三)申领《暂住证》应持列证件证明:
1、申办居民身份证或者原籍乡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具身份证明;
2、暂住本市居(农)户内或租房内应提交户(房)主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证件址与暂住口实际居住址致户(房)主应注明办证实际居住详细址;
3、申办近期寸面免冠黑白照片3张
二、北京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流程
1、携带好上述材料,前往暂住地址所属的派出所办理(注:为了少走弯路,首先你需要跟自己居住小区的物业取得联系,询问具体流程,因为不同地区要求不一样。询问之后,你可以按照要求准备上述材料。)
申领方式
(1)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2、材料和证明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即可办理拿证。
以上是关于您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