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年内,当事人是通过起诉,而不是申诉的方式解决对分割财产反悔的问题。当事人可以根据离婚协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如果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可以撤销的情形,法院将会驳回诉讼请求。
一、对财产分割有异议如何处理
离婚后对财产分割有异议的处理方式是应当在协议离婚后向法院提起诉讼,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但是,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重新分割财产条件有什么
重新分割财产的条件:
1、自愿离婚协议反悔的,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要求财产分割当事人在履行财产分割协议时发生纠纷或者反悔财产分割。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当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出,否则法院将驳回诉讼请求;
2、对于离婚时未正确分割的财产,如果一方在发现下列情况后两年内要求再次分割财产离婚,一方隐瞒、转让、出售、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于隐藏、转让、出售、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