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的居住权期限看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或者居住权人的死亡时间。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一、赠与朋友居住权
可以赠予朋友居住权,但要依法办理登记手续。根据《民法典》(于2021.1.1实行)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以及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民法中关于居住权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里面对居住权有以下规定:1、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2、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3、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4、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5、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三、房子被卖老人有居住权吗
房子被卖后老人是否有居住权,要看在房屋所有权人在此房子上为老人设立居住权与否。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设立居住权,包括遗嘱和居住权合同,并且要在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居住权才设立。因此,房子被卖后,老人要享有居住权需要在此之前向房屋登记机关办理居住权登记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