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
2、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或按手印。被逮捕人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字或按手印的,应在逮捕证上注明。
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作出逮捕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立即释放的,应当发给释放证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在24小时以内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不便通知的,应将不通知的原因在案卷中注明。
4、到异地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到异地执行逮捕时,应携带批准逮捕决定书及其副本、逮捕证、介绍信以及被逮捕人犯罪的主要材料等,被逮捕地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执行。
5、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将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
拘留37天内是批捕的期限吗
如果是普通的刑事案件不得超过14天,只有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才不得超过37天;如果超过期限没有证据证明需要逮捕的,要立即释放,如果需要继续侦查,就要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
刑事拘留是不是批捕
刑事拘留不是批捕。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对符合条件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强制措施,批捕是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逮捕。因此刑事拘留不是批捕,这是两个不同的强制措施。
拘留后多久提请批捕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拘留通知书代表批捕吗
拘留通知书是告知被拘留人家属当事人被拘留。刑事拘留通知书和逮捕通知书都是属于告知书,但两者是不同的,拘留通知书是告知被拘留人家属当事人被拘留,而逮捕是告知当事人被逮捕。刑事拘留后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对于刑事拘留如果批捕是肯定要判吗
刑事拘留之后如果被人民检察院批捕,那判刑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因为人民检察院决定批捕的法定条件当中,有一条非常重要的就是犯罪嫌疑人有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是人民检察院没有直接给犯罪嫌疑人定罪判刑的权利,定罪判刑是要由刑事法庭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