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后多长时间再次起诉
1、起诉离婚后需要在六个月之后再次起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离婚申诉需要多久开庭
从法院立案受理到开庭审理,至少为一个月时间,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案件一审审限是六个月,也就是六个月内法院会作出判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审限是三个月
对立案审查的申诉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决定,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经审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决定重新审判: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排除的;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主要事实依据被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的;认定罪名错误的;量刑明显不当的;违反法律关于溯及力规定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裁判的;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