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认购协议属于预约合同,是为了签订本约合同所做的磋商准备,双方在签订本约合同之前享有继续磋商的权利。购房者签订认购协议后有权要求就购房合同条款进行磋商。齐精智律师提示商品房认购协议是开发商单方拟定的格式合同,该格式合同应当遵循合同法要求的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允许购房者在签订认购协议后就购房条款进行协商。如认购协议排除了购房者协商的权利,则购房者有权主张认购协议无效而要求返还购房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