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首先,我们要先了解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按规定,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借款人退休后5年。比如60岁退休的,最长年限只能贷到借款人65岁。另一方面,对借款人最小年龄并没有限制,但必须满足正式参加工作并正常连续缴纳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条件。公积金的贷款一般情况下是受贷款人年龄及贷款年期的限制的,即男性:贷款期+贷款人年龄要小于或等于65;女性:贷款期+楼龄要小于或等于60。
按照上面的规定,退休之后,5年内还是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只是申请额度低、贷款年限短,具体情况各地不同,还得以仔细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北京市贷款条件
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2.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如果您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就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不受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限限制。借款申请人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处于缴存状态的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