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企业股权转让不需要资产评估。一般小型私营企业股权转让不需要资产评估,但涉及以下内容的,需要资产评估:涉及国有资产和证券。此外,涉及中外合资企业,税务机关往往要求提供资产评估报告。根据《企业重组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涉及企业重组的还需提供资产评估报告。私营企业股权转让给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还需提供资产评估报告。
一、股权转授权委托书公证应当提供哪些材料
股权转授权委托书公证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公司法人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理人身份证明。法定代理人不能亲自办理的,还应当提供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等;
2、股权转让人和受让人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同意转让或者转让股权的决议。转让人为个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
3、如果转让方或受让方是外商、香港、澳门和台湾商人,提供的材料是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和商业登记证。香港当事人还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委托的公证人公证。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当事人应当到当地办理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大使馆或者领事馆认证;
4、涉及国有资产的,还应当提供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等。
二、税务机关会怎么来核定呢?
第十四条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次按照下列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一)净资产核定法股权转让收入按照每股净资产或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0%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6个月内再次发生股权转让且被投资企业净资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上一次股权转让时被投资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此次股权转让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