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句话只能二审、再审中出现,一审中绝对不会出现的。因为其中的“判”指的是判决,只有法院才可以作出判决,有了“原判”才能“维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若被告一审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二审法院应当开庭审理;其他情形,人民法院可以开庭审理也可以采取问讯式审理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