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众所周知,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属于侵权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因此,侵权行为发生后,受害人既可以向侵权行为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当肇事人车主保险公司作为被告时,其住所地也就是说经常居住地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的人民法院均有权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