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申请。需准备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三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3张,由本人自己提供。
2、审查。接收资料的社区、村需审核资料,进行调查核实。无异议之后会要求填写高龄津贴并发放汇总表上报各镇(乡)。
3、镇(乡)审核。同样镇(乡)对申请材料也要进行审核,主要是负责对村、社区上报的和信息进行审查,之后录入,建立信息数据库。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老龄办。4、县老龄办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则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若有不符合条件的,将有关材料退回并告知原由。
5、镇(乡)发放。县老龄办根据审批情况将津贴划拨到各镇(乡),各镇(乡)实行打卡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