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执只是一个接警的证明而已,案件的经过是制作成笔录在经办民警手上。报案回执单:是公安机关发给前来报警的群众,表示已受理该人报警的一种凭据。报警回执上有报警人的姓名、公安机关对报警人反映情况将依法处理的承诺、报警联系电话、警务监督电话和值班民警姓名等内容。派出所在接受报案后,填写《接受案件回执单》,并及时送达报案人和案件主管部门。然后在二十四小时内填写《受理刑事案件登记表》连同受案材料报领导审批。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安机关依法对政治协商委员会委员执行拘留、逮捕前,应当向该委员所属的政协组织通报情况;情况紧急的,可在执行的同时或者执行以后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68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