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根据招生简章说明,考生只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所以报考之前我们一定要仔细研究自己的人生方向。但这不影响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环节。
一、增加考生三项确认
此项内容在高考后出分前,各高校增加了“考生确认”环节。
确认内容一:考生对所填报专业进行确认;
确认内容二:再次明确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确认内容三:如果入围,是否参加后续考核环节(注意了,这里一定要选择是,不然会被刷掉的)。
确认后,将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专业修改申请;同时,不在规定时间完成考试确认,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入围学校考核测试资格,这么好的机会千万不能浪费啊。
二、入围比例扩大、部分专业调整
2021年,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等相关专业着重关注的同时,部分高校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对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进行调整:
中国农业大学新增种子科学与工程和动物科学两个专业;
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和同济大学同时增加工程力学专业;
中山大学新增理论与应用力学专业;
山东大学新增生物医学学科专业;
吉林大学新增古文字学专业。
三、选考科目要求
不同高考模式,不同选考科目和相关选考条件;部分高校专业需求,加强了对高考单科成绩的考查权重;
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数学作为重点科目,把数学以1.2的加权计算到入围成绩中;
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专业在新高考“3+1+2”模式下首选科目必须是历史;
复旦大学:化学专业在3+3模式下 选考科目必须是物理,3+1+2模式下首选必须是物理,再选是化学等。
四、本硕贯通培养模式
36所高校均设置了本硕博衔接的人才培养方案,在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方面优先安排。
清华大学:本研衔接,贯通不同阶段培养;本科毕业时符合我校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要求的学生,可优先衔接就读相关专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同济大学: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阶段学习任务且考核合格的学生,将通过专门的渠道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攻读博士学位。
【法律依据】:
《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一、健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高考组织工作机制
1.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做好考试疫情防控、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含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地各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对考试招生重大事项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察,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2.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各地各校要提前研究谋划,合理安排特殊类型招生等有关考试时间。认真落实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实际,进一步细化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强化命题制卷、考点考场、评卷等场所防疫举措,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考生和考务人员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按要求为每个考点配备防疫副主考,设置必要的隔离考场、隔离设施,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认真落实入场体温检测、考场全面消毒、通风、保持间距等措施。开展全覆盖式防疫教育和防疫培训,确保全体考生和考务人员熟知防疫知识和操作流程。
3.强化考试安全管理。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安全保密制度,加强从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到施考全过程管理,严防死守试题试卷安全。加强标准化考点管理,做好设备维护和升级,确保运行规范有效。加强考点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大人员入场检测力度,严格执行考场、视频“双监考”及巡考制度。强化部门协作机制,集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综合治理考试环境。进一步完善评卷工作制度,加强评卷人员管理,严格安全保密纪律,确保评卷工作科学规范。
4.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各地要成立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考试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涉考、涉疫、涉灾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重大事件处置决策要向当地省(区、市)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并及时报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