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信用卡消费发生在夫妻存续期间,对方不知道信用卡的存在,信用卡消费清单能证明债务是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若信用卡上的债务是用于当事人个人挥霍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