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贯一般填写“省+县级行政区”。
籍贯填写规范:
1.一般填写出生地, 写到县(区)一级就够了,比如:上海市浦东区。
2.省市或者行政直辖市,自治区的简称,比如:上海(沪)。
籍贯填写的其他类型:
1.一般填法: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县/县级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
省级和县级、镇级行政区划中间不写地级区划(地级市)名称。把如今的行政划分地对照 祖辈的长久居住地。
2.部分少数民族分布区:自治区/省/直辖市+自治县/县/县级市+民族乡/乡/镇
3.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旗/自治旗(县级)/县/市辖区/县级市/+民族乡/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