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没土地的,可以在村子土地承包合同到期重新发包土地时提出分配要求,如村集体还有机动地或依法开垦的土地,没有土地的村民可以要求村集体给予分配。
农村户口没有地的原因有:
1、户口有迁入或迁出之类有变动过:因嫁娶、外出、死亡、求学等因素,户口发生变动过,会导致没有分到宅基地;
2、未在国家土地调整分田到户时间窗口期:在1990年后出生、外地迁户过来、嫁娶过来的都没有土地份额。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九条
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
(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
(二)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
(三)发包方依法收回和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第三十三条
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并向发包方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