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也是死刑的刑罚方式之一,其意思是指被告人被判处死刑后,并不立即执行死刑,而是给予其一个两年的缓期期间,即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是应当依法予以减刑的,则罪犯可以减为无期徒刑,而不必执行死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