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看孩子不可以不交抚养费。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不随着父母婚姻关系的撤销而解除。在司法实务中,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当事人以对方阻碍其行使探望权为由作为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抗辩理由时,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即使不能实行探望权的同时,仍然应该履行抚养义务,给付抚养费。
一、变更抚养权的流程如下:
1、如果是协议变更的,双方都同意变更抚养权;
2、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生活的,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
3、诉讼变更双方对变更抚养权没有达成协议,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
二、变更抚养权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
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
3、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综上所述,不让看孩子不可以不交抚养费。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不随着父母婚姻关系的撤销而解除。在司法实务中,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当事人以对方阻碍其行使探望权为由作为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抗辩理由时,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即使不能实行探望权的同时,仍然应该履行抚养义务,给付抚养费。
一、双方同意变更抚养权
双方同意变更抚养权,不需要到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双方协议变更,需要签订协议。由于户籍管理部门在办理时对提交的材料审查十分严格,因此需要办理公证。办理子女抚养权变更公证,只需要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制定,然后到公证处申请公证即可。双方只要拿着《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到户籍管理处即可办理。办理该公证时,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一)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或调解书;(二)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原件、复印件;(三)按要求提供小孩儿照片(一般为一寸白底彩色照片);(四)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者双方的情况或者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抚养权可以先跟对方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