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彩礼是赠与给女方,就是女方个人财产;否则,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3、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一、明年一般收彩礼是否合法
明年结婚要彩礼并不违法,国家没有禁止女方接受彩礼,而是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索取财物和适当彩礼是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禁止利用婚姻索取财物是反对天价彩礼。所以国家并没有规定不要给彩礼,彩礼是中国的传统习俗,肯定是要保留的。彩礼指婚恋中送给对方的聘礼或礼金。婚前给付彩礼的现象在我国还相当盛行,已经形成了当地的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如果彩礼由一方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共同财产,由女方家庭持有,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于每个地方的传统习俗不一样,有的是提亲当天给,有的是定亲当天给,还有的是婚礼前一天给。
二、女方家的彩礼钱属于谁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中,明确规定了离婚时彩礼的分割问题,也是法院支持的情形,有三种,①未办理结婚证的;②已经办理了结婚证但没有共同生活的;③婚前给付的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些都是说的结婚前的彩礼,对于婚礼上和婚后的赠予彩礼怎么分割并没有规定。
大家都知道,婚礼上的彩礼也是非常普遍的,双方父母的大红包、金银饰物或者亲友的礼金这些的赠予,都是归类于彩礼的。那么怎么分割呢,一般情况,①陪嫁的财物是属于女方的;②婚礼上的彩礼或者礼金,如果婚礼是在结婚证领取之后办理的,那么婚礼上的礼金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配,彩礼的话,如果没有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的话,那就是对男女双方的赠予,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也是要平均分配的;如果婚礼是在结婚证领取之前举办的,这些彩礼或者礼金就是女方收取的归女方,男方收取的归男方。
根据有关规定,已经登记结婚但是尚未共同生活的,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婚后的赠予,没有明确归个人的就是共同的,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个人自己出资购置、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均等分割。但是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是可以有所差别的,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比如:女方的化妆品、衣物等等、男方的衣物、手表等,这些虽然有些也是价值不菲,但是属于个人物品的还是不参与分配的。
由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婚礼上或者婚后的彩礼,在离婚时的处置都是由结婚证的办理时间决定的,办理之前和办理之后是不同的,也就是法定的夫妻关系的建立和婚礼的举办时间前后顺序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