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右侧超车被刮由后车负全责。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
法律依据:_x000D_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_x000D_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_x000D_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_x000D_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_x000D_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_x000D_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