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对方不来处理的办法:当事人可以就赔偿争议向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赔偿义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赔偿权利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