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严格窗口审查内容,把牢关口。受律师转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供律师事务所的介绍函、注明“转委托”权限的初始授权委托书、次受托人的执业证件等。律师助理及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不得以律师转委托名义代为起诉,也不得以当事人委托立案名义代为起诉。
【法律依据】: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
第二十三条 律师执业必须持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有效的律师执业证。律师执业证是律师执业的唯一凭证。
第二十四条 律师执业必须经过律师协会规定的岗前培训。
第二十五条 律师应按照当地律师协会的安排进行执业宣誓,执业宣誓誓词是本规范的组成部分,是律师承担职业责任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