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绵阳经开区发展定位明确,规划布局清晰。绵阳经开区坚持“兴一个园区,建一座城市”的理念,着力“产城一体、园城一体”发展,奋力打造宜业宜商宜居的城市新区和产业新城,绵阳经开区以“核心区主攻新型工业、滨江新区繁荣第三产业、丘区发展生态休闲观光农业”为总体发展思路,加快构建“一区两团三带多片”的发展布局。即以城南新区为主体,以塘汛和松垭场镇两个产城一体组团为双核,打造沿江高端商业商住与现代服务功能带、沿路(绵三路)高端制造与新型工业化功能带、沿山旅游休闲与生态观光功能带和多片区域的特色商贸区。奋力打造“二基地四中心”,即把绵阳经开区建成为西部数字家电产业化基地、国家军民融合示范发展基地和科技创新中心、产业服务中心、现代商贸中心、旅游休闲中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