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建筑承包合同是一种大型的规范性合同,通常都有范本,一般分为普通条款和通用条款两部分。这类合同内容庞杂,在签署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合同签署双方的主体应当正确,而且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
第二,明确工程地点工期等。
第三,明确工程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第四,明确工程质量及验收方式。
第五,违约责任及违约解决方式。
第六,争议解决条款。
第七,合同双方签字只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