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医保收费项目报销比例:甲类无自付,乙类部分自付(其中药品报销90%,检查报销92%,高值耗材报销70%,特殊类别限额报销),丙类全自付。
2.北京市职工医保卡门诊报销政策:在职职工起付标准1800元,超出起付标准以上的费用按70%报销;退休职工起付标准1300元,超出起付标准以上的费用按85%报销,报销上限20000元。
3.北京市居民医保卡门诊报销政策:起付标准650元,超出起付标准以上的费用,我院报销50%,报销上限4500元。
4.新版发票(中央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本人年度使用额度在发票右侧“年度门诊大额支付”栏中显示。
5.异地医保患者来京就医报销事宜:目前已开通异地医保卡住院直接结算业务。
6.北京市医保患者选择定点医院事宜:我院为中医专科医院,北京市职工医保身份的患者,可直接就医,不用选为参保人定点医院;北京市居民、超转医保身份的患者,到我院就诊前,需到一级医院办理转诊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