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入党外调函范文 1、政审外调函格式很简单,例文如下: 中共委员会 发展新党员政审外调函:同志列为党员发展培养对象,准备发展加入中国共产党。请贵处将该同志的(称谓如父、母等)(姓名)的现实表现、政治历史是否清楚,有无重大历史问题和参加其他社会组织的情况出具证明。 此致敬礼中共委员会 二OO 年 月 日 2、政审外调函的重点是被调查人单位的回函。回函重点如下: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要求,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但对综合性政审材料的写法未作具体规定。从各地的实践看,写综合性政审材料一般应注意以下几点:一从方法上讲,要将同发展对象谈话的情况、查阅有关档案材料的情况、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的情况、函调和外调的情况等进行综合,形成一份综合材料。二从内容上讲,要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发展对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牛争中表现;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通过对以上情况的综合分析,提出是否影响发展对象入党的结论性意见。三从形式上讲,要有以下几点:标题,如关于的综合性政审材料。正文,要写清通过什么手段对发展对象进行了政审,政审的主要内容和结论。落款,写清是谁负责形成的材料,如党支部党总支,还要写上经手人姓名。日期,以公历计。四写综合性政审材料一是要把通过不同方式得到的政治审查材料都综合进来,不能遗漏。二是要言简意赅,不能罗嗦。三是要准确明快,不能模棱两可,似是而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