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的成立条件是:
(一)一方转移房屋使用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房租;
(二)租赁合同的标的物为房屋的使用权,使用权的转移应当办理租赁登记手续;
(三)当事人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
(四)房屋租赁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