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老赖无能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1、可以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追回欠款;
2、若是协商无果时,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债权,向老赖的居所地所在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欠款人(债务人)有偿还能力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将被拘留、罚款。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当然,债务人确实没有能力偿还的,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二、无力偿还贷款的后果有:
1、个人征信受损,影响今后各种贷款办理;
2、产生相应的罚息和滞纳金;
3、被银行起诉。
三、银行贷款逾期不还的,担保人要承担担保责任,担保责任承担的方式如下:
1、如果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银行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按合同约定或者法定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担保人承担一般担保责任的,银行要先起诉债务人,经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的,银行可权要求担保人承担债务。
总而言之,老赖确实无力偿还债务的,可以与借款人协商延期或者分期偿还。借款人起诉到法院判决后,欠款人有能力执行法院判决而拒不执行的,会被拘留、罚款。情况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当然,债务人确实没有能力偿还的,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