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坏公共财物的拘留标准有两个,一个是损坏财物价值数额未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毁坏财物罪的,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论处,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若坏坏财务数额较大构成犯罪的,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十四天天,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三十七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