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要求离婚,女方不同意如何办
1、男方要求离婚,女方不同意的,男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3、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例外
1、对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性规定有两种情况可以例外:
(1)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不受此限制。
(2)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2、所谓“确有必要”,根据审判实践,主要指以下几种情况:
(1)男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女方婚后主动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而怀孕的。包括女方婚后卖淫、与他人通奸、姘居或重婚而怀孕的;
(2)女方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生命受到女方威胁或其合法权益受到女方严重侵害的;
(3)女方婚前患有不宜结婚的疾病,婚后经治不愈或不宜生育的。
在婚姻家庭中,其实更多的是对妇女、儿童以及老人的保护。尤其在婚姻关系期间,就离婚的问题而言,其实法律方面对男方提出离婚是做出了限制规定的。也就意味着有些时候男方要求离婚,最终并不会允许。当然,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又或者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离婚的话,则这个时候符合条件还是有可能解除婚姻关系的。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