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入职填写资料表、体检报告, 证明员工的健康情况;3、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或退工备案登记表,证明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复印件、本人发薪银行账号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二条 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