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个股东公司章程应当和写明下列事项:_x000D_
1、公司名称和住所;_x000D_
2、公司经营范围;_x000D_
3、公司注册资本;_x000D_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_x000D_
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_x000D_
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_x000D_
7、公司法定代表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_x000D_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_x000D_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_x000D_
(二)公司经营范围;_x000D_
(三)公司注册资本;_x000D_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_x000D_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_x000D_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_x000D_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_x000D_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_x000D_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