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律师回答
摘要:《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决定增加了关于公安机关采取技术侦查举措的规章。该规章确定了技术侦查举措的案件范围和程序,包括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黑社会组织、重大毒品犯罪以及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在立案后根据侦查需要决定是否采取技术侦查举措,需经过严格的批准程序。这一规定旨在确保技术侦查的合法性和必要性,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基本权利。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在刑事诉讼法中增加了本条规章。
本条共分三款。第一款是关于公安机关采取技术侦查举措的案件范围及程序的规章。本款规章包括以下五个内容:
第一,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采取技术侦查举措必须是在立案以后。这里的“立案”,是指根据本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章,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二,公安机关可以采取技术侦查举措的案件范围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这里规章的“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应该是该犯罪行为严重危及社会安全、危及大众民生。实践中,具体哪些犯罪属于“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需要有关部门作出进一步的规范和明确,在实际执行中不能随意扩大使用。
第三,公安机关对上述案件是否采取技术侦查举措要“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也就是说,虽然本条规章了公安机关对上述犯罪案件可以采取技术侦查举措,但并不意味着公安机关只要办理上述犯罪案件都采取技术侦查举措,而是要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采取技术侦查举措是打击犯罪的需要,同时也涉及公民、组织的基本权利。因此,采取技术侦查举措一定是在使用常规的侦查手段无法达到侦查目的时所采取的手段。这是采取技术侦查举措的一个重要条件。第四,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是《人民警察法》、《国家安全法》的表述。刑事诉讼法修改过程中有意见建议明确具体的审批程序,由于实际情况较为复杂,针对不同的适用对象、不同的犯罪情况采取的技术侦查举措种类是不同的,要经过的批准程序也不尽相同,所以法律上采取了目前的原则表述的方法。
拓展资料:主旨
本条是关于采取技术侦查举措的案件范围、程序及执行主体的规章。
延伸阅读
结语:根据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刑事诉讼法中增加了本条规章,共分三款。第一款规定了公安机关采取技术侦查举措的案件范围及程序,包括在立案后采取、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同时,公安机关采取技术侦查举措应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并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这一修改旨在确保采取技术侦查举措时依法合理,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基本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内容如下: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举措。
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举措,按照规章交有关机关执行。
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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