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后一方不同意,法官先行调解,调解不成,法官会审查是否感情却已破裂并做出判决。如法官判决不离婚,则需要在6个月后重新提起诉讼。如法官判决离婚,则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做出判决。
一、法官判错了案子责任如何追究
法官判错责任追究规则如下:
1、法官判决案件是否成立,应当由法律文书确定,如发回重审、上级法院受理后改判等;
2、法官判决错误,造成一定损失的,应当由造成损失的直接责任人承担,而不是由法官承担。案件造成的损失由重新判决后的责任人承担;
3、判断错误的法官有枉法判决等违法犯罪行为,其责任是渎职责任,而不是案件中的直接损失责任;
4、涉嫌构成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人员徇私枉法;明知自己是无罪的人,被起诉,明知自己是有罪的人,故意掩盖自己不被起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反事实和法律的行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第二次开庭男方不去人,能判离吗
第二次开庭男方不去这种情况依然是能判离婚的。根据司法实践,一般第一次不判决离婚,第二次起诉,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一般在离婚的案件中,法官判决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破裂,还有没有和好的可能性”,这与被告是不是出庭没有直接的关联性。
三、欠钱不还了怎么起诉
欠钱不还的起诉流程如下:
1、向债务人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所需要的资料为:起诉书、证据清单,身份证。
2、法院审查你的资料后,如果符合立案的条件,就会出具《立案通知书》并告知你诉讼权利义务。
3、法院立案后,会根据案件情况转入具体经办法官。
4、法官向被告发《答辩通知》。
5、开庭审理。审理后做出判决。
6、如果被告不履行义务,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