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冒名顶替是指冒用他人身份并以他人的名义处分财产或者从事其他民事活动的行为。而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不具备代理权而实施代理行为。两者的不同之处在于,冒名顶替存在的是一种双方结构,而无权代理存在的是一种三方结构,就是代理人、被代理人、第三人的一种三方结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_x000D_
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_x000D_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