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工程债务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债务,其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者由配偶共同分担的,为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有证据证明不能共同用于家庭生活的除外。一对同居夫妇的债务。共同生活债务,如:购买共同生活用品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生活房屋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支付疾病医疗费的债务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