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担保形式
1、项目完工担保
项目完工担保主要属于仅仅在时间上有所限制的担保形式,即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项目完工担保人对贷款银行承担着全面追索的经济责任。完工担保的提供者主要有:一、项目的投资者;二、承建项目的工程公司或有关保险公司。
完工担保一般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完工担保的责任;项目投资者履行完工担保义务的方式;保证项目投资者履行担保义务的措施
2、无货亦付款合同
它是国际项目融资所特有的担保形式,它体现的是项目公司与项目购买者之间的长期销售合同关系。无货亦付款合同有不同的方式,主要是产品购买方同项目公司签订无货亦付款合同,项目公司以此为凭进行项目融资。
无货亦付款合同是长期合同。
无货亦付款责任者的义务是无条件的,这是无货亦付款合同的核心。
主要物权担保
项目公司的物权担保指项目公司或第三方以自身资产为履行贷款债务提供担保。
主要物权担保形式有:
1、不动产物权担保。
2、动产物权担保。
3、浮动设押。
其他担保形式:
1、准担保交易:
(1)融资租赁;
(2)出售和租回;
(3)出售和购回;
(4)所有权保留。
2、东道国政府的支持
一、担保物权的消灭
担保物权的消灭使担保物权对于担保财产所具有的优先受偿的支配力终止,同时根据法律的规定,担保物权的消灭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属于从权利,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亦消灭。一般来说,被担保主债权消灭的原因主要有:清偿,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清偿全部主债权,从而使债消灭的行为;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致使债务人不能按期偿还到期债务,债务人将清偿标的交付给特定提存部门或约定的第三人,从而使主债权消灭的行为;抵销,是指担保物权人与债务人互负债务,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符合抵销条件而导致主债权消灭的行为;免除,是指担保物权人在不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全部免除债务人的债务而致使主债权消灭的行为;混同,是指担保物权与债务因婚姻、继承、合并等原因同归于一人,从而使主债权消灭的行为。
2、担保物权实现,担保物权的实现,是指担保物所担保的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物权人通过行使担保物权而使其债权得到优先受偿。
3、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权利既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这是权利人的自由。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必须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且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4、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这是法律规定的兜底条款,法律明确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担保物权依法律的规定而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