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规划局是行政单位,其工作职责是: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10、负责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