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所谓的担保人并不是身边谁都可以的,一旦给人做保,那么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就得按照约定还钱或者承担责任。实际中,想做担保人,担保人需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具体满足以下条件:
1、与借款的事没有关系。
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换句话说,就是没有犯过罪,只有犯罪人才会被剥夺政治权利,人身自由被限制。
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这点就是需要防止最后债务人不肯还钱了,能够及时找到担保人。
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这一点就很关键啦,债务人向债权人借了多少钱,就应该找个有相应能力的担保人作保。
5、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换句话说,违约记录就是诚信记录。而且,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保证合同要签。
在确定担保人后,保证担保的范围有如下:
1、通常上,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2、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就要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而且,在同意给人作保后,将会遇到下列可能发生的后果:
1、可能被控告。要是借贷者违约而欠债,银行或金融公司就会控告你。
2、可能被宣判破产。如果债务人的债务超过自己的偿债能力,那么就有可能被宣判破产。
一、贷款人无力还贷,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当借款人不履行银行债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但担保人是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超出部分的可以拒绝承担。
实际中,在借款人没能及时还钱给银行那边的话,担保人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得看具体的担保方式:
1、一般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借款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担保人在主合同纠纷还没经过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借款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那就对银行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但是实际中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人不就不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了:
(1)借款人住所变更,致使银行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2)人民法院受理借款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担保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2、连带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也就是说,银行借款人贷多少钱,什么时候还款,担保人是跟借款人相同责任的。
连带责任保证的借款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银行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另外,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就要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不过,担保人帮借款人拿钱还了之后,不是说就拿不回来了,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借款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