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4、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一、如果没户口本怎么补身份证吗?
以户籍地补领身份证为例,应该先根据无户口本的原因,补领(遗失)、换领(损坏)户口本,或者与家人协商(家人不给户口本),拿到户口本后,再根据如下补领身份证:
1、申领人本人携带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
2、期间有急用的,可以同时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3天可取,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法律效力等同于居民身份证;
3、受理窗口受理后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
4、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5、根据身份证的办理进度提示(原则上来说,60天,有条件地区,一般30个工作日左右),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经办地的派出所领取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
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薄。
目前我国许多地区的公民在身份证丢失之后无需回到原户籍地办理补领手续,可以通过异地领取,异地补领时无需提供户籍证明。而在原户籍地办理的,仍需提供户口本,因此如果没有户口本,应先补领到户口本后再申请身份证的补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