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子女的抚养权,在双方离婚之后,如果存在正当理由,是可以协商变更的,协商不成还可向法院起诉,所以不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再婚变更抚养权。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相关事宜的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是法院认可的书面协议。如果对方再婚就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就相当于是变相地侵犯了对方的婚姻自由,是有违宪法和法律的,即使约定了这样的条款,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_x000D_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_x000D_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_x000D_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