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盗窃一般是立案的,不立案仅在有限的情形下,例如未成年人犯罪、入室盗窃无损失后附条件不起诉了等情形。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以上,或者金额未达以上标准但多次盗窃的,应该立案。
法律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