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社保缴费基数2024:
1、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60%确定,即月缴费基数最低标准为2420元;
2、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度全省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300%确定,即月缴费基数最高标准为12090元。
3、月平均工资在2420
元与12090元之间的,按照实际申报的数额作为月缴费基数。
法律依据:
《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
第十条缴费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收入和费率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前款规定的职工工资总额是指缴费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