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等待期届满后需在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民法典生效,离婚冷静期施行。你和对方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提交离婚申请,申请后30天至60天内双方携带证件、离婚协议书共同到民政局申请发给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