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按征收方法划分:(1)从价关税:依照进出口货物的价格作为标准征收关税。(2)从量关税:依照进出口货物数量的计量单位(如吨、箱、百个等)征收定量关税。(3)混合关税:依各种需要对进出口货物进行从价、从量的混合征税。(4)选择关税:指对同一种货物在税则中规定有从量、从价两种关税税率,在征税时选择其中征税额较多的一种关税,也可选择税额较少的一种为计税标准计征。2.按征税商品流向划分:(1)进口税:是进口国家的海关在外国商品输入时,对本国进口商所征收的正常关税。(2)出口税:是对本国出口的货物在运出国境时征收的一种关税。征收出口关税会增加出口货物的成本,不利于本国货物在国际市场的竞争。(3)过境税:过境税,是一国对于通过其关境的外国商品征收的关税。3.按差别待遇和特定情况划分。最惠国税率和普通税率特惠税。4.优惠税率,是指某个国家或经济集团对某些国家的所有进口商品给予特别优惠的低关税或免税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